而且還是在需要打發掉時間的情況下誕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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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東西本來是前幾天就打算要寫的,不過我忘記發生了什麼事情所以延宕了。

結果今天的地雷一踩下去爆炸威力實在是有點非常小可,所以我只好寫這種不廢腦力的東西來打發一點時間。

 

這篇要談死刑的問題。

 

準確一點來說,是要談隨機殺人到底該不該判處死刑的問題。

 

 

記得幾年前廢死忘記什麼原因開戰之後,幾年下來陸陸續續都有猛烈的戰火,最明顯的大概就是最近這次還有上次捷運那次;前一次事件的時候我有想過要不要寫點什麼,後來想想還是避嫌比較好就算了,不過這次也不會說得太深。

 

我曾經是支持死刑那邊的人,直到我膝蓋中了一箭。

 

先來談死刑本身吧,支持死刑的人大多是持這些觀點:

一,死刑能夠產生嚇阻力。

二,死刑能夠讓被害者的家屬得到一定的撫慰。

三,渣渣就該消失。

 

但是我也不是支持廢死,主要還是那個人權概念實在是太過智障了,以這動機作為訴求讓我覺得異常噁心。我到現在依舊認為追求人權的話應該要讓大家都可以選擇要不要安樂死才對。

 

再強調一次我反社會反人類ㄜ。

 

首先是嚇阻力。

犯罪→被抓到→判處死刑→執行。

把流程簡化之後是這樣子吧。那麼問題來了,被槍決或者其他嚇阻到的人到底是……誰?

我們先屏除掉那些動機異常明顯的犯罪行為,簡單談談隨機殺人這種誕生於現代的產物。

 

首先,不是每個神經病都可以像我一樣把自己關得那麼徹底,偽裝得那麼完善。現代的社會,如果你無聊跑去讓所有人都去做精神檢定,那麼我想十個裡面會有三個或者更多達到憂鬱症的標準。既然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程度的控制力,那麼哪一天他們失控的時候呢?

自殺是很困難的,我說真的,無論是哪種方式。

那麼,當犯下某種罪行的時候,政府會像跑流程一樣咻咻咻然後一路跳到結束呢?

 

對於本來就不會想到報復社會或者做出偏激行為的人來說,或許死刑是有嚇阻力的吧。但是對於社會結構的邊緣人來說,這反而會成為一種扭曲的動力,當他們心中懷抱著恨意的時候。

 

因為那並不是做錯事被懲罰。

而是為了懲罰,所以順便做了一些曾經想做的事情。

 

用這樣子的邏輯思考來看的話,與其說是嚇阻力,不如說是一種墮落式的誘惑才對。

 

 

這是身為變態精神病的分析。再強調一次,一般人不需要在意這些,這種莫名其妙的選項並不是那麼容易浮現的。

 

 

再來是家屬的心情。

這部分就比較沒有甚麼好談,經歷過事件的人有些希望犯案人死,有些人則是選擇原諒或者啥的;不過以我的觀點來看,死刑是一個狡猾的解脫,無論你之前有多少罪過,最後只要咻碰就可以結束,但是那一槍到底了結了什麼?

這是個問題點就是了。

 

距離我最近的那次事件,我也是希望那位能夠活著,但是不是為了人權什麼的,而是為了贖罪。死亡人數這種東西量化之後沒有特別屬性的話只會讓人無感,但是如果和那數字本身有所關聯的人,造成的打擊不僅僅是精神上更是物質上的。如果要追求對等的平衡,槍決實在太過輕鬆了。

 

 

最後是渣渣的消失論。

嗯,我想這是我最認同的,而且這個認同的對象必須擴大到不僅止於死刑案,還有很多很多進去之後出來的犯罪都必須消失,因為那不對等。

渣渣是該消失的,可是用甚麼樣子的方式消失是個很大的問題,就如前段所說,槍決實在太過輕鬆,輕鬆到有時候讓我覺得犯罪之後砰砰就是這個社會所默許的安樂死。

 

 

雖然好像還可以再繼續多寫點什麼,不過寫下去的話好像又會是一個有點長的問題。像是得先面對隨機殺人之後將會不斷登場的事實,然後分析這些人的成長背景還有社會因素,最後可能又得繞一大圈回到我的人類的惡意就是會這樣……所以就還是算了。

 

 

好吧反正結論也算是寫得夠清楚了,這篇文章就到這邊好了,畢竟本意也只是要打發時間,現在這樣起碼也有成功消磨掉我半個小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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