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寫文章累累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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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寫完之後寫點作業就睡了。

 

這篇其實想寫很久。也不是想要辯解什麼或是因為去了女僕店跟talks bar就怎麼樣,只是想要自己釐清一下稍微讓我有點困惑的東西。

 

我不喜歡我男生踏入社會之後莫名自然成為ㄆㄐ大隊這件事,一直都不太喜歡。

除了某方面而言對感情的背叛還有不珍惜之外,真正讓我感到不喜歡的其實是更加深層一些的事情:

不是每個人在交易之後還是能夠保持原來的模樣。

 

當然女生包養小白臉或是上牛郎店這種事情也是存在,只是從社會目前的面向來說我覺得還不太需要去談到這些。

 

總之,我並不是真的極度討厭用錢買快樂這件事,而是討厭透過金錢將人轉化為物體的那個瞬間。大多數的人在那之後就回不來了,於是惡性循環,出社會前對這些東西一無所知的男人們很快就食髓知味然後深陷其中,最後就是批量製造彼此之間相去無幾的觀點:女生還是維持那個樣子就好。

 

這過程中大概也有很微妙的瑣碎感覺,像是到底該責備的是供給方還是需求方之類,像是女生明明自己可以不賣之類。只是即使今天沒有性交易這種東西,類似的東西還是會換個樣貌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要去抵抗人類天性中的差別待遇實在是太困難了。

所以我不喜歡用錢就好了的男生。

同樣也不喜歡有錢就好了的女生。

 

但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鄙視過依賴身體去賺錢的女性,妓女或是AV女優或是風俗娘酒店妹那種都是。職業雖然很容易畫上等號但終究不是原罪,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喜歡的到底又是什麼呢?

 

如果不帶著鄙視眼光純粹供給需求?

如果知道自己的狀態就是在物化自己就可以?

 

前面那邊我很同意,但是後面那邊又有點微妙。之前思路到這的時候想不出好的解釋方式,現在開了文章寫到這結果還是寫不出個所以然,總覺得太容易前後矛盾,即使試圖解釋清楚,思考了幾句又覺得腦袋全是糨糊。

 

在工作中的時候讓自己成為專業的道具,這樣算是敬業嗎?

到底怎樣的情況之下可以稱之為並沒有愧對自己的職業呢?是必須像個死魚一樣抽離,還是投入到賓至如歸的程度呢?

 

關於女生的這部分無法理清頭緒。

 

結果還是寫了篇莫名其妙的東西,這種問題似乎也不太會被拿上檯面談,或許哪天有空的時候該查查資料之類的……

 

累累睏睏想要睡睡,以後我還是好好思考再行動吧,想說難得親戚來京都又剛好有空,結果兩天都是很單純地把自己的時間賠光光,今天還附帶了一堆情緒真的是自己搞死自己,我覺得我實在是太低估自己對於行程大致動線穩定感的需求了,只要發生突發狀況我心情就會很幹,偏偏明明突發狀況也是早就該考慮進去的,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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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ilostr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